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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四轮驱动”深入推进可燃粉尘作业场所专项整治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1-08-13 , 点击数: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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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营造安全的粉尘作业环境,海曙区根据涉爆粉尘场所作业的实际情况,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对专项治理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部署,切实推动涉爆粉尘场所作业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规范粉尘作业场所电气设备的防粉尘点燃。根据《可燃性粉尘用电气设备》等相关要求,对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进行区域划分,同时对不同危险区域内所使用的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排摸,并告知企业宜将电气设备和线路,布置在爆炸性粉尘环境外。当需设在爆炸性粉尘环境内时,应布置在危险性较小的地点,且需根据危险区域的不同设置不同等级的防粉尘点燃电气设备。

二是规范涉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根据《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的要求识别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必须设置的“警告标志”、“禁止标志”和“指令标志”。对企业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已设置的警示标志进行排摸记录,并告知企业该场所应设置的各类标志标识。

三是强化安全检查及教育培训。要求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粉尘作业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表,并按检查表进行粉尘防爆检查;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培训,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法规,对危险岗位职工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业务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四是规范涉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消防器材配备。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固体物质火灾场所应选择水型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金属火灾场所应选择扑灭金属火灾的专用灭火器。并提醒企业粉尘作业场所灭火器的使用需特别注意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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