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理化性质与装卸安全控制
发布日期:2014-03-03 , 点击数:1622
港口装卸的危险化学品品种繁多,其中大部分为甲、乙类火灾危险物质,普遍具有易燃、易爆、有毒和易挥发等特点,掌握货物的理化性质与港口装卸生产安全控制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要想在生产、装卸、交付、搬运、储藏过程中确保生产安全,需全面掌握该货物的理化特性、燃爆特性、危险特性、泄漏处置、健康危害、人身防护等知识。从货物自身的理化性质有针对性地选择出科学的装卸工艺,严格遵守工艺规程,全面分析生产的环节注意事项,做好科学的安全控制,才能保证人身安全、货物安全、设备安全、环境安全,为港口危险化学品装卸生产安全提供可靠的安全保证。
一、健康危害
危险化学品货物大多数有毒害性,易对人身体产生健康伤害。其主要侵入途径有吸入、食入和经皮肤吸收。为保护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接触或进入有毒害性货物的生产现场、灌装车间、储藏库房等。需要做以下工作都必须执行严禁吸烟、进食、饮水。进入有限空间或高浓度作业区需有人监护。根据货物不同的特性,选用不同级别的防护用品。
1.呼吸系统
对呼吸系统的防护可以采用隔离式呼吸器,过滤式呼吸器等。
2.眼睛防护
对眼睛的防护设备主要有化学安全防护眼镜,安全防护面罩、安全防护眼镜、安全护目镜等。
3.身体防护
对身体的防护设备主要有:带面罩式胶布防毒衣、连衣式胶布防毒衣、橡胶工作服、防毒物渗透工作服、透气型防毒服、耐酸碱工作服、防静电工作服。
4.手和脚防护
对手防护设备主要有:橡胶手套、乳胶手套、耐酸碱手套、防化学品手套、防静电鞋、防化靴、耐酸碱靴、耐高温靴。
二、理化特性
1.熔点、沸点
掌握货物熔点、沸点,对货物在常温常压下的装卸、交付、搬运、储藏需要进行的工艺选择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如保温、加温等措施,同时装卸用的设备、设施、工属具等必须满足货物温度要求。
2.相对密度
装卸生产用的工具、设备、设施及货物储罐容器安全抗压等必须满足货物密度要求。
3.相对蒸气密度
掌握货物蒸气密度,对于港口装卸生产、交付、搬运、储藏过程中货物的安全管理非常重要。如:货物蒸气比空气轻的会向上飘,比空气重的会沿着地面到低洼处积聚遇明火立即引着回燃,或随着风向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毒害类气体会引起人员中毒、破坏生产态环境。根据货物蒸气密度特点在货物安全管理、消防等方面采取针对性措施。如通风、强排风、喷雾状水稀释、降解、中和等。
4.饱和蒸气压
掌握货物的饱和蒸气压,对于港口货物装卸、储藏过程中货物 安全管理很重要。如储存容器防爆性能和抗压性能必须满足货物要求。
5.溶解性
运用货物的溶解性,对于货物容器及作业管线的清洗处理;意外洒漏货物 中和处理;消防灭火剂的选择;医疗急救等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燃爆性
不同货物有不同的燃烧性:易燃、可燃、助燃和不燃。给港口货物装卸生产、交付、搬运、储藏等方面的生产工艺和安全控制提出不同的要求。
1.闪点
货物闪燃的最低温度,对港口货物装卸生产、储运过程安全控制非常重要。闪点越低货物燃爆危险性越大;装卸低闪点的货物时,进入码头船边、灌装车间、储藏库房等作业现场,必须做到:
(1)人员要着防静电工作服并经过静电消除装置,消除人体静电;
(2)装卸用的所有工具,设备设施必须是防爆型的;
(3)操作、搬运时要轻拿轻放、避免碰撞产生火花;
(4)经管线装卸的货物全线要实施静电接地;
(5)控制货物初始流速1m/s、正常作业流速不得大于3m/s:
(6)货物进入容器避免自由落体;
(7)货物进入空容器时严格控制流速和流量、防止货物湍流产生静电危害;
(8)使用浮顶货罐进货时必须浮顶浮起后方可提高流速;
(9)货物吹扫时必须使用惰性气体,扫线球临扫完时必须降低球速控制进风量,防止货物从容器出气口溅出和产生大量的气泡能危害;
(10)容器的货物上部空间必须惰化处理。
2.爆炸极限
易燃类货物的蒸气与空气中的氧气形成混合物遇到明火易产生燃爆。货物蒸气占混合物的比例越小,该货物的危险性越大;货物蒸气与空气中的氧气形成的燃爆范围越宽,该货物燃爆危险性越大。掌握货物爆炸极限,是检测作业场所、库房空间、容器货物上部空间的货物蒸气挥发量是否安全的重要依据。针对爆炸极限的范围可以加大作业场所、库房空间、通风排气降低浓度。对相对密闭容器货物上部空间的货物蒸气挥发量,可以通过调整真空呼吸阀的压力调整值和填充惰性气等方式降低危险性。
3.引燃温度
掌握货物引燃温度是保证货物生产、装卸运输、仓储管理等环节对环境温度的基本安全要求。要求货物在生产、装卸运输、仓储的环境温度必须低于货物的引燃温度,确保货物安全。需要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保温和降温;装卸的设备设施必须满足货物对温度的最低要求。
四、危险特性
1.避免接触条件
是指货物在常温常压下,比较敏感的外界条件。一般包括受热、光照、接触空气和潮气等方面。
(1)受热
货物对温度的敏感要求。该温度控制主要考虑货物的沸点、自燃点、引燃温度;货物的熔点或凝固点;货物添加稳定剂对温度的要求、超过该温度货物中的稳定剂分解;严格执行货物装卸、储运时必须满足温度最低要求。
(2)光照
货物对光照的敏感要求。主要考虑化物自身对光照比较敏感,在光照下易发生的自燃、分解、聚合等;货物添加稳定剂对光照的要求、货物中的稳定剂对光照要求,严格执行货物避光的安全管理规定。
(3)空气或潮气
货物接触空气或潮气的危险主要表现为易自燃或易聚合。货物化学品闪点较低、易燃易爆,为确保安全防止货物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
2.与其他物质的反应性
主要考虑货物化学品的禁忌物,避免货物与这些物质混合或接触时发生聚合反应;或是稳定剂分解,而发生货物燃烧爆炸。这就给货物的装卸生产、储运等环节过程中直接或间接接触货物的材料、工具、设备设施、货物容器提出严格的控制条件和注意事项。如忌酸、碱、氧化剂、活泼金属、无水氯化物、石棉、铁或铝的过氧化物、碱金属、氢氧化物等等。
3.聚合危害性
掌握货物的聚合危害性、添加稳定剂确保货物在装卸、储运管理的重要安全技术。因此在接收此类货物时必须提前验证:
(1)所加稳定剂的名称与数量;
(2)稳定剂加入日期与有效期;
(3)确保稳定剂有效期的任何温度界限;
(4)航行或运输期超过稳定剂有效期时应采取的措施;
(5)货物在装卸、储运时避免接触易使稳定剂转化为其它物质或分解的任何物质。
4.低闪点、易挥发和易聚合
(1)货罐容器要进行清洗处理满足货物要求。对管线、货罐容器必须进行惰化处理(氮气置换,并检测含氧量低于1.5%)。
(2)在货物交接过程必须使用双线全封闭式回气的装卸工艺,并根据需要进行氮气补充(氮气中的含氧量必须低于1.5);相线作业正压力为0.2MPa以上(或使用U型水位计保持水位高差180cm)。
(3)货物容器储罐的真空压力阀的压力调整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货物的饱和蒸气压,(一般货物表压为0.02MPa~0.07MPa);在37.8℃时其绝对蒸气压超过0.1MPa的货物,除非货物系统设计成能承受货物在45℃时的蒸气压力、否则应设置机械制冷系统。无冷却系统的、执行“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适装证书”中标时所需的安全阀调整压力。易燃的货物上部空间必须充满惰气,雷雨天气必须关闭货物容器储罐的真空压力阀。
五、泄漏处置
根据货物的物态(气、液、固)及其理化性质和危险性(燃爆性、毒性),在发生意外泄漏、洒漏时,采取简单有效快速处置措施消除减小泄漏危害。
1.泄漏现场的注意事项
(1)先切断泄漏动力源,采取应对堵漏措施控制泄漏量;
(2)如果泄漏货物易燃易爆,则必须首先消除泄漏污染区域的点火源;
(3)针对泄漏污染物的易燃性和毒性,现场处置人员采取针对性处置措施并注意个人自身防护;
(4)现场泄漏处置原则是先救人后处置,进入污染区必须2人以上并保证一前一后;
(5)进入车间或有限空间时留人在外监护;
(6)是否疏散和隔离,视泄漏物毒性、燃爆性和泄漏量的大小而定;
2.根据泄漏货物的常温常压下的状态进行相应的处理
(1)气体泄漏物
切断泄漏。用合理的通风和喷雾状水等方法消除其潜在危险。
(2)液体泄漏物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切断泄漏源。易燃类的采用泡沫覆盖、喷洒干粉、减小可燃气体挥发,用沙土围堵收容转移工具消除泄漏物。
根据泄漏货物的理化特性,可选用中和法和行无公害中和处理。
(3)固体泄漏物
对于常温常压下泄漏物是固态的货物,选用适当的工具收集泄漏物。
信息来源:中国安全网 编辑:寒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