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海曙区应急管理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责任,完善监管执法“四维体系”,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大局”意识、“风险”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持续完善“制度体系”。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规规章制度,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加强制度措施制定落实。
二是坚持健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等要求,明确各行业部门具体责任。合理划分监管执法权力,完善事故分级调查处理程序,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
三是不断强化“运行体系”。加强源头管控,创新监管执法,围绕全区重点攻坚、改革转型任务及高危行业企业开展重点监管执法,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格执法队伍管理,着力提升业务能力建设,打造一支业务水平精湛、执法纪律严明的安全监管监察队伍。
四是深化完善“规范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全面实施监督检查计划,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程序,确保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