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安监局2014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执法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正式实施。严格行政执法计划导向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
2014年度执法计划,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目标明确。确保四个100%的工作目标,即:年度执法计划任务完成率达100%;责令限期整改复查率达100%;宁波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率达100%;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维持率达100%。
二是任务具体。执法计划紧紧围绕国家总局和省、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的工作的实际,确定了九个方面的主要工作任务;明确执法检查对象有七大类企业共计208家,同比去年(1076天、185家)分别增加11.2%,12.4%。
三是重点突出。一是执法检查重点突出危险性较大的企业共108家,其中:危化、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企业74家;市级以上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企业10家;发生死亡事故和工伤事故多发单位7家;电力生产企业5家;涉氨制冷液氨使用企业5家;冶金有色建材企业7家。二是明确了52家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市、县、乡(镇、街道)叠加式监管。
四是动态管理。为确保年度执法工作计划顺利实施,要求各责任处室对年度执法计划进行细化分解,落实责任;结合实际,科学编制“月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执法检查对象、内容、要求、方式及责任人员,并于每月25日前将下月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录入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努力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察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