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慈溪市安委办对今年以来全市工矿、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交通(运输)、渔业船舶、建设施工、城市运行、旅游、危险废物、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情况进行梳理和通报,并要求下步抓实三项措施,持续高压态势,切实保障重点领域安全。
一是持续开展整治和执法。要求各地各部门坚决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严格按照新安法要求,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各项任务,开展全面深入排查,对新发现的问题,开展精准执法、强化监管、督促整改,切实形成执法工作闭环管理。同时,持续开展执法检查督查督导,继续采取严厉处罚、曝光警示、联合惩戒等多种措施,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二是广泛开展宣传警示教育。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宣传,全面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明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及行刑衔接等工作的普法宣传力度,定期在主流媒体曝光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和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营造浓厚的执法警示氛围,努力打造高质量安全发展的营商执法环境。
三是切实强化行刑衔接工作。根据上级关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要求,主动对接司法机关,不断完善联席会议、案件移送、案情通报、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机制,定期分析研究行刑衔接工作状况,采取针对性举措,强化安全生产领域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形成震慑力。要对照安全生产刑事犯罪构罪要件,对检查发现的已涉嫌犯罪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决做到依法移送、应移尽移,特别是要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要求,加大对非事故类刑事责任追究,确保监管执法不打折扣、不留死角,杜绝以罚代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