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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1-12-21 , 点击数: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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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抓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严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镇海区发布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有机结合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时期,特别是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风险增多,各有关单位要将企业复工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工作有机结合,强化安全风险研判,切实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双到位”。要加强安全监管,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切实做好提醒告知。提醒告知复工复产企业做到安全生产“五防范”:

(一)防范因返工、返岗人员不齐,带来的临时人员顶岗、安全管理人员缺位或重点岗位安全监护不到位等风险。

(二)防范因延迟开工,生产赶进度、加班加点忽视员工安全教育、设备安全隐患排查等风险。

(三)防范消毒用品尤其是含氯消毒液、医用酒精使用、存放的安全风险以及残留物处置的风险。

(四)防范应急物资、员工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不足等应急准备不到位风险,以及原料采购、运输、产品销售不畅通等可能导致的外部风险。

(五)防范复工复产自身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风险,重点做到复工前安全自查到位、临时顶岗人员和转岗换岗等重点人员安全培训到位、有限空间和动火作业等重点作业管控到位,做到安全用电,坚决杜绝因事故引发疫情的扩散。

三、加强现场指导服务。在提醒告知的基础上,针对高风险企业,各镇(街道)、园区和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实际做好现场指导服务工作,确保高风险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指导到位、管控措施到位、隐患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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