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健全诚信主体容错机制,近日,宁海县信用办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印发《宁海县安全生产领域“信用+首违免罚”园区试点工作方案》,在县经济开发区范围内试点实施安全生产领域“信用+首违免罚”机制。
案详细规定了免罚制度的适用条件和要求,信用较好的市场主体即安全生产信用评价B级及以上且未出现过事故、“信用宁波”网站无失信惩戒信息的企业,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出现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时,经批评教育后自愿签署书面承诺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可免于处罚。方案还规定了未履行书面承诺的处罚措施。
该方案对优化营商环境、弘扬守信践诺社会风尚将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