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应用宁波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甬安委办〔2021〕9号)有关要求,为扎实推进危化品全链条监管工作,强化落实危化品装卸“五必查”要求,2022年1月12日,市局危化处、行政执法队集中约谈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宁波三官堂油库、余姚市舜吉塑化有限公司、梅塞尔阳光(宁波)气体产品有限公司、宁波王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家企业。
约谈指出,宁波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部分危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不严格等问题。被约谈企业分管负责人对违规行为进行深刻反思,表示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通知要求。
约谈要求各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要充分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危化生产安全事故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任务,被约谈企业要深刻反思,认真总结,吸取教训,严格落实;二是要加强责任落地,被约谈企业要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要求,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三是要建立长效机制,被约谈企业要建立健全危化品安全生产及预警处置有关的制度,加强人员培训,配套奖惩机制,确保制度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