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春节后上班第一个礼拜,慈溪市应急管理局发挥安全生产监管的主观能动性,强势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通过上下联动、事前处罚,成效初现,有效震慑了违法主体,促进了企业主体我要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为我意识的提升。
2月10日,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对一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喷漆车间喷台附近配电柜不防爆,排风扇电线裸露不防爆,防爆柜未接地;注塑车间1台拌料机、2台粉碎机均未接地;喷漆车间1桶稀释剂、1桶油漆、4瓶无水乙醇随意摆放,未存放在防爆柜,且未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和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之规定。应急管理部门已立案处理,违法单位将面临最高15万元的行政处罚。
同期,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对其他3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存在机修车间攻丝机、东侧切割机、上色车间冲床均无防护罩;氧气罐和煤气罐紧挨放置,安全距离不足,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调漆间未见排风设备;加工车间内移动排风扇临时用电未接地;工厂厨房内摆放有2瓶50公斤装、1瓶25公斤装液化气且在使用中,但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违法行为。应急管理部门同样已分别立案处理,违法单位将面临最高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接下来,慈溪市应急局将继续保持安全生产执法高压态势,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大对重大风险隐患、关键部位环节的安全生产精准执法检查力度,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作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切实提升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