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民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和《全省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在2021年对2018年确定的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进行了复审工作。经有关企业申请,协会组织专家对复审申请企业进行材料审核、现场评审等程序,拟有宁波镇海炼化利安德化学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通过复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2月25日至3月3日。在公示期限内,有关单位和公众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向协会反映。反映情况坚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留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联系人:胡煜文,联系电话:0571-88063105(含传真),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万达广场C座501室,电子邮箱:zjsafety_org@126.com。
附件:2021年浙江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复审通过公示名单
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
2022年2月24日
附件
2021年浙江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复审通过公示名单
(共13家)
宁波镇海炼化利安德化学有限公司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昌海生物分公司
湖州槐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杭州供电公司
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浙江永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