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浙江新闻发布安全治理体系改革新举措

发布日期:2014-03-31 , 点击数:1317
【字体: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3月25日上午,浙江省新闻办在之江饭店召开浙江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改革创新举措新闻发布会。省安监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董国庆全面介绍了浙江省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设想和创新举措。

    新华社、中国安全生产报、中国网、浙江卫视、浙江日报、浙江在线等29家新闻单位的记者参加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指出,浙江省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设想和创新举措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健全安全发展领导机制,增强改革创新的新动力。2月25日,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4]5号),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体制改革勾画了清晰的蓝图。《意见》就如何进一步发挥各级党委统揽安全发展全局的作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全省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创新注入了强大动力。

    二是强化安全发展意识,确立改革创新的新目标。确定了“一防一制三下降”新目标。首次提出较大恶性事故的概念,并对险些酿成重大事故的较大恶性事故加大考核权重。

    三是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探索改革创新的新办法。突出市场主体的主体地位和主体责任,改变政府大包大揽社会事务的传统做法,通过购买方式将政府不能做、不便做和做不好的公共安全服务转移给社会组织承担,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良性合作互动的共同治理模式。

    四是坚持治理与预防并举,明晰改革创新的新思路。建立科学的隐患发现机制和隐患治理机制,弘扬安全文化,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加强区域安全风险控制,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诚信机制建设,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五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改革创新的新制度。把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加大对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的考核权重;明确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的具体内容,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依法严格追究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业绩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推进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把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状况作为对企业信誉评级、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保险费率、财政奖补等的主要参考依据;对事故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并定期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通过警示教育的作用,督促企业整改。

    新闻发布会上,中国安全生产报等媒体记者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温岭“1•14”重大火灾事故调查、贯彻落实5号文件等内容进行了提问,董国庆副局长分别作了详尽解答。在解答中,还首次对温岭“1•14”事故调查处理结果进行了口头通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