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业病防治法》从无到有,逐步完善,但一些企业还存在违规操作,在没有达到保证从业人员身心健康的条件下就开工生产,而在一些地区由于受劳动力过盛等因素的影响,为了生存,许多从业者也不得不在恶劣的环境下进行生产,他们在创造社会财富的同时,自己的身心健康也遭受到威胁,作为饱受职业安全健康影响的行业职工更对此项工作寄予了深深的希望。
做好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的普及工作。我们的企业和劳动的参与者,在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中,更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在社会和企业中做好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营造重视职业安全,保障职工职业安全利益的良好环境氛围。这样,对于企业的管理者来说,通过该法律知识的普及,可以增强其遵纪守法意识,在生产中注重安全生产投入,积极改善职工的作业环境,严格职业健康工作管理,加强对职工的劳动保护,从多方面减少职业病危害。对从业者本人来说,可以通过宣传教育,了解所从事行业可能产生哪些职业病?更懂得自己应该依法维护自己的身体健康,这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益。这样,才会在自己身体健康权益受到危及时,懂得去维权,知道怎样维权。
做好职业安全健康“防”胜于“治”。企业是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第一目的,由于企业的管理人,为压缩成本开资,而忽视在安全健康方面的投入。而现在很多企业都是在职业病危害发生后,劳动者极力维护自己权益,或是上级管理部门强制督办时,才去治理,而失去了在其源头的防控的最佳时机。对于一些职业病高发行业,加强预防措施,减少人为参与而产生的职业病影响,通过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改善职工作业环境,这样才可以从源头上做好防控工作,避免后期治理给人身健康带来的危害。
做好职业安全健康的政策倾斜。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加大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监督工作,对违反相关职业病防治法的企业严惩严办,公开曝光,同时,加大对相关产业职业病危害岗位的科技研发力度,通过科技手段,达到解放和提高生产力,消灭职业病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