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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按职责分工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

发布日期:2014-04-02 , 点击数:2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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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委省政府发布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


党政领导按职责分工承担领导责任

 

浙江省委、省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就全面把握加强安全生产的总体要求、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5 个方面,提出了了4条意见。

去年,浙江省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5.0%2.2%8.4%,连续第10年实现了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但该省事故总量依然偏大,较大事故时有发生,工作中还存在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监管体系不顺、基层基础薄弱等问题。

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强调,要“一手拿经济报表,一手拿平安报表。浙江省省长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百姓增收、生态良好、社会平安是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三条底线,社会平安是底线中的底线。因此,安全生产工作怎么重视都不过份”。

去年10月,浙江省委、省政府从省有关部门抽调骨干力量成立起草组,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今年225日,浙江省委、省政府正式下发了意见。国务院安委办迅速全文转发了该意见。

意见内容摘要:

 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

*把安全生产纳入社会稳定形势分析,把安全发展作为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主题内容,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

*在人大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政协委员人选协商提名工作中,对负有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的有关人选,要将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情况列入考察内容

*(相关部门)在许可和审批过程中要依法依规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严格审查审核。

二、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各级政府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

*量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绩效,严格考核和事前追责,对因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按规定上限查处

三、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招商引资、建设项目要严把安全生产关,加大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权重

*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作用,扎实推进腾笼换鸟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各项举措,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把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状况作为对企业信誉评级、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保险费率、财政奖补等重要参考依据

*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轮训制度,把安全生产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四、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探索建立工伤事故预防制度试点,相关宣传、培训等费用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出

*省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查处跨地区和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职责

*把安全生产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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