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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加强强对流气象灾害应对处置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2-08-04 , 点击数: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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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市防指印发出台《宁波市强对流气象灾害应对处置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强对流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升快速高效有序应对能力。

一是强化研判预警。气象部门加强对强对流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尽可能提前24小时及以上发布强对流天气影响提示,力争提前1-3小时发布警戒提醒,力争30-60分钟发布局地预警,同时预警信号发布时要明确可能受影响的乡镇(街道)、村(社区),为防范应对赢得时间和主动。

二是强化吹哨叫应。黄色预警时,市防指办发布提醒,要求受影响地区及市级有关部门做好应对准备、保持密切关注。橙色、红色预警时,市防指应急吹哨叫应,并层层叫应监测部门、防御单位、基层防汛责任人、抢险力量,加强值班,落实应急准备。同步叫应新闻媒体,15分钟内电视、广播频道即时插播预警信息,手机通信运营商完成对可能受到影响地区人员的短信推送。

三是强化防御应对。细化暴雨、大风、雷电、冰雹等灾害应对措施,相关地区、部门根据分类采取防御应对措施。对红色预警地区,市防指督导启动应急响应。符合“五停”要求的,根据指导意见和工作指引果断采取措施。

四是强化抢险救援。当发生电力、通信、道路、供水、供气中断后,以最快速度恢复设施基本功能,最大限度满足抢险救援和居民基本生活需要。受灾较轻的,原则上要求在12小时内抢修完成。受灾较为严重、抢修任务较重的,电力设施力争在24小时,确保3天内全面修复灾区电力供应;通信设施力争在24小时内实现通信畅通;通村便道力争在受灾当天抢通,主要干线公路力争在5天内全面恢复通车;供水设施力争48小时内修复供水中断问题;供气设施力争48小时内修复供气中断问题。同时及时修复水毁水利设施,确保在下次灾害来临前恢复防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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