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波市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健全信用承诺履诺制度,在安全生产领域建立新型监管机制,深化拓展“信用+执法”场景应用,通过立法顶层设计、配套制度明规、系统升级集成、队伍网络建设、分类监管执法等有力举措,在安全生产领域建立并践行信用承诺履诺制,安全生产监管更加精细化、规范化,推动生产经营者从理念上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转变,确保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为加快我市实现“打造一流城市、跻身第一方阵”目标、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市域样板新篇章营造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2年,全市纳入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自主申报信用承诺公示超5.5万家、信用履诺公示超3.5万家。目前全市7.31万家生产经营单位全面纳入宁波市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其中A级企业8856家,B级企业46445家,C级企业16329家,D级企业1461家。
一、立法先行,全国首创信用承诺嵌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地方法规。2021年7月正式实施《宁波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这是全国首部系统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地方性法规,擦亮“宁波特色”法治名片。该法规推崇信用管理法治化建设,专列两条创设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信用监管内容,其中第21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向社会和全体从业人员公开安全承诺,接受各方监督。”,将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承诺以条款明确纳入法规,为宁波安全生产信用承诺和信用监管提供了法治刚性保障,开启了全市安全生产领域信用法治化建设新的里程碑。
二、闭环监管,有效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信用承诺履诺公示申报。为加强安全生产信用管理配套制度建设,印发实施《宁波市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办法》《宁波市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承诺履诺公示管理办法》,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履诺公示制。安全生产承诺公示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守法经营承诺、安全风险及应对措施告知、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安全生产诚信经营等承诺。纳入监管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按要求于每年3月底前将当年度安全生产信用承诺和对上年度履诺情况录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系统进行公示申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审核企业承诺和履诺公示申报内容,同步关联企业是否存在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情形信息,如发现企业有上述问题,将认定该企业信用履诺不到位,对企业作出相应信用扣分。
三、系统升级,以信息技术手段全力支撑信用承诺履诺集中统一公示。引进优质信息技术开发运维公司对原有的宁波市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信息系统项目进行全面升级改造,拓展业务模块优化功能。目前信息系统主要包括承诺书管理、履诺书管理、等级评定、信用修复、黑名单、法规政策、统计分析等七大模块。根据《宁波市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承诺履诺公示管理办法》将需要由企业信用承诺和履诺申报公示的基本内容设计了样式模板,并对企业信用承诺和履诺公示申报要求作了明确规范,便于企业知晓信用承诺履诺内容和公示要求,按要求在系统中申报信用承诺履诺公示。该公司甄选一批技术人员组成专业服务团队负责信用信息系统日常运维保障工作,利用钉钉群、QQ群等主流媒体介质及时为基层信用管理工作者和企业有关操作人员系统指导系统操作和答疑,快速排除在信息系统日常运行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四、“三个到位”,确保稳步推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信用承诺履诺。一是监管队伍到位。一切工作,人是关键所在。做好信用管理工作,亦是如此。在全市范围组建一支从市县乡三级联动的信用管理工作队伍,目前在册的信用管理负责人(联络员)330余名,确保每个乡镇有一名从事企业信用管理工作人员。二是辅导培训到位。市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优化升级后和投入试运行期间,多次组织全市信用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开展信用信息系统操作专题辅导培训,邀请技术运维团队骨干对新系统进行了全过程操作演示,确保各地信用工作人员能熟练操作信用信息系统。三是宣传提醒到位。落实专人与技术团队主动对接交流,制作并发布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和讲解视频。积极争取工作经费,将企业信用承诺履诺公示内容和要求纳入信用普法重要内容,累计印发信用管理主题宣传资料近2万份;开启企业信用公示申报短信息提醒服务,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将有关安全生产信用承诺和履诺公示申报的内容以手机短信息形式通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2022年3月底前,分三次累计向企业发送提醒信用承诺履诺公示申报内容的短信息近11万条。
五、成果应用,全面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类监管精准执法。根据信用等级评定指标体系,分基本赋分、承诺履诺扣分、责任事故扣分、失信行为扣分等5大项目,细化29个指标,采用信息化技术,对全市生产经营单位信用等级予以综合评定。分A、B、C、D四个级别,评定结果实施动态调整并集中公布。A级为信用优秀单位,B级为信用良好单位,C级为信用一般单位,D级为信用警示单位。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将企业安全信用与监督检查、执法等相结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如,对安全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适当减少对其监督检查的频次,依法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从轻处罚;对安全信用等级D级的生产经营单位,列为年度监督检查必查对象,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较高幅度的从重处罚,提升执法监管的针对性、精准性。以企业信用等级为执法“指挥棒”,全市先后组织开展“利剑”“筑安”“护航”等安全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安全信用等级为D、C级的企业,实现对D级企业检查全覆盖。2022年,全市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126家,同比上升35.61%;事前行政处罚2737起,同比上升14.33%;事前罚款金额8848.23万元,同比上升19.96%;处罚均案值3.23万元,同比上升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