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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7月1日正式施行 宁波“四学四争”强化学习贯彻

来源:宁波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3-07-13 , 点击数: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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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共9章66条,包括总则、工作体制、风险防控、重点防治、基层社会治理、数字平安建设、保障措施、考核与责任追究以及附则。

该《条例》充分体现了大平安理念,明晰了各方责任,推动各方形成合力、构筑全社会共同做好平安建设新格局。《条例》倡导有关部门在平安建设组织协调机构的指导下开展行业平安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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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宁波市委平安办最近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以法治手段解决平安建设中存在的难点问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条例》广泛宣传、深入解读、及时贯彻,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动《条例》规定落地见效,保障平安宁波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突出领导班子带头学,争做领学促学的标兵。突出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发挥理论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把学习《条例》纳入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计划,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把《条例》学习宣传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切实增强《条例》的学习实效。

突出党员干部全员学,争做深学笃行的标兵。坚持把《条例》作为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重点内容,推动《条例》学习贯彻入脑入心;要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推动《条例》学习宣传纳入广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课程,纳入广大网格员、志愿者业务培训课程,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突出宣讲辅导深入学,争做系统领悟的标兵。通过邀请专家学者以辅导授课、专题研讨、甬上云课堂等形式,组织开展全市宣讲会。紧扣平安建设“10大主要任务”,结合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开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村社、进万户“五进”活动,并结合基层基础大排查工作搞好入户宣传。要坚持集中宣传和常态化宣传相结合,通过“两微一端一抖”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掌上宣传释法、有奖问答,充分运用地铁、公交、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宣传栏、电子屏张贴宣传挂图及海报,广泛宣传社会对《条例》的热烈反响和实践成效。

突出知行合一实践学,争做创优进位的标兵。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围绕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平安护航亚运会、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城市治理大提升等重点任务,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的相关配套活动,推动《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在全省“竞技赛马”中“争一流、树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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