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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紧锣密鼓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审查发证工作

发布日期:2014-05-19 , 点击数:1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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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应依法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有14家,主要分布在石化区6家、北仑区5家、大榭开发区1家、奉化1家、象山1家。我市在调查摸底、宣贯培训、督促企业申请的基础上,紧锣密鼓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现场审查工作,现已完成11家现场审查,约占取证使用企业的80%,其中北仑、大榭、象山已审查完成。

  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安全水平,在现场审查中,市安监局组织专家成立审查组,从企业总体选址布局合理性、设备设施工艺的安全可靠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条件、重大危险源管理、应急管理要求、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其他要求等八个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并现场核查。经对11家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的资料和现场审查,累计发现问题200余条,发出限期整改书面意见11份。企业须完成整改并经当地安监局确认合格后,方可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7号)规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应在2014年10月31日前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否则依法责令停产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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