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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受限空间内作业安全的思考

发布日期:2014-05-22 , 点击数:8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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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受限空间内作业安全的思考

 

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安全环保处   张福毅

 

石油化工企业受限空间内作业多且频繁,而石油化工设备、容器内大部分都盛装具有火灾爆炸、有毒有害危险性物料,客观上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风险。且受限空间内作业环境与外界不同,作业条件受到空间的限制,存在着活动空间小、工作场地窄,内部通风不畅、照明不良,人员出入困难、联系不便、设备内温度、湿度高等问题,更有酸、碱、尘、烟、毒等残留物存在,加之氧气稀薄,所以人员进入受限空间内施工作业,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是危险性很大的作业,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发生燃烧、爆炸、中毒等意外事故。

为防止受限空间内作业期间火灾、爆炸、缺氧、中毒、窒息等恶性事故的发生,必须高度重视受限空间内作业的安全问题,必须认真进行作业前的危害识别,加强作业过程安全措施的落实,强化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

1、定义

受限空间指: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其主要包括:

1.1  生产装置的各类塔器、反应器、分离器、加热炉、釜、物料罐、裙座等。

1.2  油罐、液化气罐、污水罐、酸碱罐、液硫罐等贮罐以及铁路槽车和汽车槽车等。

1.3  污水处理系统的沟、槽、池、涵洞、下水井(道)。锅炉、烟道、管道、隧道、瓦斯系统等。

2、受限空间作业类别的划分

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环境的危险程度,在实际作业过程中,可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划分为两个等级。

2.1 一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2.1.1  进入经隔离、吹扫、置换后,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仍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最高容许浓度”范围的。分析检测合格后,因受限空间内残存物料,作业期间因有毒有害气体挥发,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仍有可能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最高容许浓度”范围的。

2.1.2  氧含量在19.5%--23.5%范围以外的及充氮保护的受限空间。

2.2 二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一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以外的其它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的安全要点

3.1 进行充分的危害识别。

3.1.1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应组织人员对受限空间内的状况进行详细分析,分析是否存在缺氧、富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负压,以及各作业环节的危害因素等内容,对受限空间内作业进行充分的危害识别。

3.1.2根据危害识别结果及作业内容,分别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预案中应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监护人员与作业人员之间的联络约定及对外救治联系方法,并在作业现场配备必要的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3.2 检测分析

3.2.1 应根据受限空间内介质的危害因素,安排对受限空间内的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或检测。受限空间内的取样分析应有代表性、全面性。受限空间容积较大时,受限空间所属单位在委托单上应注明对上、中、下各部位分别进行取样分析。油罐的采样点应在下风方向人孔口内侧,具体采样点由油罐所属单位根据实际安全需要确定。油罐未经清扫前,采样人员在采样时应将采样皮管伸入人孔内2以上。油罐清扫后、明火试验前采样,采样人员应进入罐中间采样,以确保取样准确。为保证分析、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分析单位应在1小时内完成采样分析工作(分析数据报出后,样品至少保留4小时),并出具“安全分析(检测)报告单”。

3.2.2 受限空间内采样温度宜在常温左右,委托采样前所属单位应充分置换,不留死角。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为合格;爆炸下限小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为合格;氧含量19.5%23.5%为合格,氧含量降到13%以下,会致人死亡。作业前,应对受限空间内的有毒有害物质做专项分析检测,值得注意的是动火分析合格,不等于不会发生中毒事故,有毒有害物质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最高容许浓度”指标。

工作场所空气中常见有毒物质容许浓度

 

序号

有毒危险化学品

分子式

最高容许浓度

(mg/m3)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mg/m3)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mg/m3)

1

C6H6

-

-

10

2

苯类

C7H8

-

-

100

3

氯气

Cl2

1

-

-

4

甲醛

HCHO

05

-

-

5

硫化氢

H2S

10

-

-

6

一氧化碳

CO

-

20

30

7

NH3

-

20

30

8

二氧化硫

SO2

-

5

10

9

甲醇

CH3OH

-

25

50

10

液化石油气

C3-C4

-

-

1500

11

溶剂汽油

C4-C12

-

300

-

12

二硫化碳

CS2

-

5

10

13

12—二氯乙烷

C2H4Cl2

-

-

15

14

四氯乙烯

C2Cl4

-

200

300

15

盐酸

HCl

7.5

-

-

 

备注: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mg/m3):在15分钟内容许接触的浓度。

最高容许浓度(mg/m3):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均不应超过的浓度。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mg/m3)8小时工作日,40小时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的浓度。

3.2.3 对在进入盛装过具有火灾爆炸、有毒有害危险性物料的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应每隔4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如有1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受限空间内虽经处理分析合格,但在作业过程中,由于用火、搅动、气温等因素影响,会使受限空间内部分物质增大挥发,造成可燃气体或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上升,因而必须实行间隔检测分析。当作业连续中断四小时,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受限空间内作业工况和安全措施予以检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工况发生变更时,需重新检测分析,重新落实安全措施,重新办理作业许可证。

3.3 作业前的安全教育

3.3.1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所在单位应对进入受限空间的作业内容、作业环境状况、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向作业人员、监护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3.3.2  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危害识别的结论、应采取的安全措施、防护器具(包括空气呼吸器、供风式防护面具、救生绳等)的使用,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3.4 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前,应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3.4.1采取积极的工艺处理措施,使受限空间内具备二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条件。对所要进行作业的受限空间进行吹扫、蒸煮、置换,达到可燃气体浓度分析检测合格,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对盛装过能产生自聚物的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采取蒸煮、置换等工艺处理方法,并做聚合加热试验。

3.4.2设备容器应打开所有的人孔、手孔,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确保人员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但严禁向受限空间内充入氧气,不能用纯氧通风换气,充足的氧气会使受限空间内作业危险性增大。在纯氧状态下,一旦存在可燃物料,作业时产生的火星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凡是用过惰性气体置换的设备,在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须用空气置换,并对空气中的氧含量进行分析,防止出现由于氧含量不足造成人员窒息。

3.4.3在非特殊情况下,所有与受限空间相连接的管线、阀门均应进行有效隔离,防止作业期间各类物料、介质串入受限空间内,威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对氮气管线必须严格实施用盲板进行有效隔离,绝不允许以阀门代替盲板。盲板处应挂标识牌,并实行专人管理,防止误拆。

3.5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3.5.1 根据设备容器内原生产贮存物料的特性,作业人员应正确选用防护用品,防止差错。防护器具必须完好,要做到严格检查,确保好用。在相对恶劣的作业环境条件下,进入受限空间一次作业时间不宜过长,应根据作业环境确定每次作业时间,安排作业人员轮换休息。必要时(指一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可联系专业气防人员保驾。在作业中,作业人员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身体不适时,应立即向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当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时,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入受限空间,并至少有一人负责外部联络工作。 

3.5.2 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受限空间有关的试车、试压或试验工作。对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摘除保险或挂接地线,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3.5.3 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严禁高处抛物,对有可能发生高处落物的作业,应作好防护措施,更应注意作业安全。受限空间作业的出入口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受限空间出入口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作业停工期间为防止人员误入,应在受限空间入口处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或采取其它封闭措施。

3.5.4  应尽可能地避免交叉施工作业,受限空间与相连的管线未经有效隔离或不能隔离的,要绝对禁止在受限空间内施工作业期间,同时在相连的管线上进行火电焊作业。同样,在相连的管线上进行火电焊作业期间,不得进入受限空间内进行施工作业。

 

    管道上的火电焊作业,产生的高温和火花会引燃管道内残存的油泥、油气,从而使火焰通过管道进入受限空间内燃烧,燃烧导致受限空间内严重缺氧。受限空间与管道在空间布局高低落差大的,易产生烟筒效应,更易引燃。燃烧产生的烟气不但呛人,而且弥漫的烟气会使作业人员迷失方向,找不到逃生的出口。燃烧产生的火焰、缺氧和烟气严重危及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为确保受限空间内作业安全,必须实行严格的“进人不动火,动火不进人”基本原则。

3.5.5 对有可能发生硫化亚铁自燃的设备、容器必须经充分的钝化脱臭处理,并在现场配置消防水带。设备容器在未经有效彻底清扫置换前,其附属的热电偶不应提前拆除。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操作人员应随时在DCS显示屏上关注设备容器内温度的变化,监控硫化亚铁自燃情况,一旦发现硫化亚铁自燃现象,作业人员必须立即撤出停止作业,并立即采取喷淋措施。

3.5.6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进入金属容器(炉、塔、釜、罐等)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得大于12V;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12V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所使用的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特殊情况,须将接线箱、板带入受限空间内,必须对电缆、电线采取有效的保护,防止破损,并落实相应的漏电保护措施,确保用电安全。对盛装过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受限空间,应使用防爆手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得放在容器内或容器口。

3.5.7  在受限空间内进行用火、用电作业时,不允许同时进行刷漆、喷漆或可燃溶剂清洗作业,严防可燃气体挥发在受限空间内形成爆炸性气体。在油罐内进行铝浮盘拆除等作业时,不得将漏进在浮盘内的可燃有害液体随意倾到在罐内,要避免在受限空间内作业期间,可燃、有害液体在受限空间内积聚,防止可燃气体形成爆炸极限或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标,对作业安全构成威胁。

3.5.8  进入酸碱罐作业时,应在贮罐外准备大量清水。人体一旦接触到浓硫酸,应先用布、棉花擦净,然后再迅速用清水冲冼。若先用清水冲冼,后用布、棉花擦净,则浓硫酸变成稀硫酸,而稀硫酸则会对人体造成更为严重的灼伤。

3.6  落实作业许可制度

3.6.1  根据受限空间内的检测分析情况,确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级别,不允许擅自降低作业级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实行“三不进入”的原则,即:一、没有经批准有效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进入;二、安全措施未落实不进入;三、监护人不在场不进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实行一点一证,一份“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只允许在一处作业,不得多处施工。在同一设备、不同的施工单位作业,应分别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3.6.2  为确保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控,对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时间必须实行限制。一般规定:一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24小时。二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检修施工作业票”的有效期限。 装置停工检修、油罐大修期间,在设备、容器未经彻底有效清扫、置换前,二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三天。

4、其它相关安全要求

4.1  一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配合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或指挥他人在未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而贸然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一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其安全监护应由受限空间所属单位负总责。受限空间所属单位负责工艺监护,专业人员负责气防监护,施工单位负责检修作业监护。二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监护由施工单位负责,受限空间所属单位必须加强现场监督检查,防止监护失控。

4.2  监护人员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对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检查确认,发现安全措施未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停止作业,并督促整改。监护人应在作业前清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人数,并与作业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随时注意被监护人在受限空间内的动态作业安全情况。当发现有危及到作业人员安全险情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

4.3 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位号)、时间和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服从安全监护人员的指挥,禁止携带作业器具以外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在受限空间内进行气焊作业时,严禁向容器内排入氧气、乙炔等气体,工作间断或结束,应切断电源、气源、熄灭火种,并将割具带出容器外。

4.4  在受限空间作业结束,受限空间封闭前,受限空间所属单位应与施工单位一起再次对受限空间内部进行一次检查验收,在双方确认受限空间内无人及无遗留任何物件后,方可封闭。

石油化工企业受限空间内作业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风险,作业危险性大是客观存在、不争的事实。但并不是风险不能控制,只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这项作业,认真落实作业前的危害识别,风险评估。加强对人员的安全教育,采取切实可行的工艺技术处理措施和安全保证措施,加强对不同介质的检测分析,正确有效地落实个体防护,切实加强现埸监护和监督检查,潜在的安全风险是能够控制和化解的,受限空间内的作业安全是有保证的。

 

 

来自:《安全生产》2014年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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